为更好的加强学院党员管理,高效开展党的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的便捷,特制定本制度。
1、学院党员之家微信群由各支部书记负责,将支部里的党员拉进学院党员之家微信群。各支部微信群管理人员由各支部书记担任。
2、学院各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各党员入群后必须更改昵称为本人姓名。
3、发布内容为各级党组织通知、学习资料和文件、学习心得体会。
4、严禁发表同党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严禁散布、传播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5、严禁发布涉黄涉毒、暴力恐怖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严禁发布涉密及其他不宜公开发布的信息;严禁发布商业广告等内容。
6、严禁发布敏感信息、负面信息、一切不实际言论等有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信息内容,散布制造谣言。
7、群内通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时,各成员确保接收的同时在群内及时回复确认。
8、各群成员要严格服从管理,不无故退群,不随意拉人进群。并严守微信群制度规定,一经发现违反制度规定行为,按照党员有关规定给予惩罚。
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