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党委工作,布置今后一段时期的学习内容,落实下半年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并结合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举行民主生活会。
会议要求,今后一段时期要把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组织工作条例、“十二五”规划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要做好宣传,营造气氛;制定学习计划和安排;做好学习记录;研究好学习方法。
会议还要求,要认真执行校园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建立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制度,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办公室、教室、语音室、实验室、资料室、仓库和学生寝室用电安全,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同时,要做好留学生安全工作。
会议还结合以吉林省原总督学、原高校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原副厅长于兴昌收受贿赂案为主题的反腐倡廉报告会举行民主生活会。与会人员认为,于兴昌严重违法犯罪案件发人深省,对于自身来说,是一堂深刻的反腐败警示教育课,一堂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课,一堂生动的党性教育课。它警示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严防职务犯罪行为,提醒每个党员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等人生“七笔账”,筑牢党性防线、道德防线、党纪防线,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把反腐倡廉融入到工作当中。